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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概述: 事项名称: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负责单位:市人防办工程处 办事窗口地址:石家庄市行政服务中心 (槐安东路77号) 联系电话:86137109 常年接受办理该审批事项。 二、办事条件:拟建项目为民用建筑 三、办事程序:申报单位拿初步设计文件到办事窗口咨询,确定是否应建防空地下室。 如果应该建,根据协商结果到设计单位做防空地下室图纸设计,之后,再到“窗口”审核,送省人防办审图,持省办的审查批准书到“窗口”填《防空地下室建设申报表》,七天之内给予批复。 如果不建防空地下室,拿规划局收费通知书复印件到“窗口”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手续,七天之内给予批复。 四、承诺期限:7个工作日 五、收费标准:审批不收费 六、申报材料:防空地下室设计施工图及其审查结论、规划局核发缴费通知书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