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
2005-10-29 10:40:01

  一、概述:
  事项名称: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
  负责单位:市人防办工程处
  办事窗口地址:石家庄市行政服务中心
  (槐安东路77号)
  联系电话:86137109
  常年接受办理该审批事项。
  二、办事条件:拟建项目为民用建筑
  三、办事程序:申报单位拿初步设计文件到办事窗口咨询,确定是否应建防空地下室。
  如果应该建,根据协商结果到设计单位做防空地下室图纸设计,之后,再到“窗口”审核,送省人防办审图,持省办的审查批准书到“窗口”填《防空地下室建设申报表》,七天之内给予批复。
  如果不建防空地下室,拿规划局收费通知书复印件到“窗口”办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缴费手续,七天之内给予批复。
  四、承诺期限:7个工作日
  五、收费标准:审批不收费
  六、申报材料:防空地下室设计施工图及其审查结论、规划局核发缴费通知书

 防空地下室建设申请表格下载1

缴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项目表格下载 2


 

石家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