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家庄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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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报送政务信息的通知

 

各县(市)、区人防办、直属单位:
  为加强人防系统政务信息工作,提高政务信息质量,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、网络化,根据省人防、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工作的要求,通知如下:
     一、各单位应指定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信息采集、综合、分析和上报工作,及时发现、捕捉、反映各类重要信息。
     二、政务信息是为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,具有时效性、动态性、综合性、政策性、权威性等特征。信息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,切实做到迅速、准确、及时、安全报送。
    三、 信息发布的主要途径有信息公文和网上发布两种形式。信息来源主要为各单位报送的信息。
  四、对各单位报送信息及信息采用情况,年底进行通报,并纳入年度工作考评。
  五、信息报送应一事一报,主要采用政务办公内网、互联网等快捷方式及时报送,也可以通过文件、传真等多种方式传送。在依法保守秘密的前提下,确保信息渠道畅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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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00八年一月十日